2015年11月,正是家家户户卖粮的季节,王大和李二也与人约定去某村看玉米。由于二人没有借到车,便决定开着自家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货车出发。
到达某村的过程很顺利,并没有遇到任何检查,这让王大的心里有了底,为自己的“小幸运”暗暗得意,毫无顾忌的踏上了返程之路。没想到心里的得意劲儿还没过,自己的货车便被三名交警拦下了,这下王大慌了神“这可怎么办,没投保交强险可是要扣车罚款的,走这一趟赚这点儿钱还不够交罚款的”。
王大看着自己的货车被扣灵机一动,便与李二商量“咱刚看完玉米,一会儿报警就说车上的玉米钱让交警拿走了,咱一闹,没准警察就信了,不仅车能还给咱,还不用交罚款了。”李二觉得这也算是个办法,便与王大一起报了警,面对公安机关的询问,二人一口咬定负责检查扣车的三名交警拿了车里的38800元粮款。
王大和李二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已构成诬告陷害罪。根据本案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克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王大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二、被告人李二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本案中王大和李二的诬告陷害行为与其法律意识淡薄有很大关联,法律不是儿戏,挑战法律的尊严,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