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裁判文书 党团建设 庭审直播 法治中国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三亮”活动 亮党旗 亮党徽 亮身份

 

不交强险敢上道 交警执法反被诬

  发布时间:2016-11-21 10:31:50


    2015年11月,正是家家户户卖粮的季节,王大和李二也与人约定去某村看玉米。由于二人没有借到车,便决定开着自家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货车出发。

    到达某村的过程很顺利,并没有遇到任何检查,这让王大的心里有了底,为自己的“小幸运”暗暗得意,毫无顾忌的踏上了返程之路。没想到心里的得意劲儿还没过,自己的货车便被三名交警拦下了,这下王大慌了神“这可怎么办,没投保交强险可是要扣车罚款的,走这一趟赚这点儿钱还不够交罚款的”。

    王大看着自己的货车被扣灵机一动,便与李二商量“咱刚看完玉米,一会儿报警就说车上的玉米钱让交警拿走了,咱一闹,没准警察就信了,不仅车能还给咱,还不用交罚款了。”李二觉得这也算是个办法,便与王大一起报了警,面对公安机关的询问,二人一口咬定负责检查扣车的三名交警拿了车里的38800元粮款。

    王大和李二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已构成诬告陷害罪。根据本案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克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王大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二、被告人李二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本案中王大和李二的诬告陷害行为与其法律意识淡薄有很大关联,法律不是儿戏,挑战法律的尊严,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