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反家庭暴力法》,并于2016年3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迈向了法治化、专业化的新高度。同时也畅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家庭成员面对家暴时不再孤立无助。
为了让这部法律能够得到广泛的认知,达到家喻户晓的效果,让广大妇女、家庭暴力的受害群体知道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3月7日上午,克山县人民法院主动联合县妇联等相关部门来到克山县河南乡、金鼎社区开展主题为“从我做起,善待家人,反对暴力”的《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
这次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单、集中讲座培训等方式,活动中,普法工作人员向广大群众发放《反家庭暴力法》、《解读反家庭暴力法六大亮点》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并现场解答了群众的咨询,让他们了解了什么是家暴,怎么预防家暴,以及遇到家暴后如何解读。在河南乡座谈现场,刑庭法官邱旭东对《反家庭暴力法》进行了详细解读,以案说法,分析了生活中遇到的家庭暴力问题,教育妇女明确家庭暴力的含义,提高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意识,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次活动的开展,既鼓舞了女性朋友维权的勇气,又增强了妇女对于家庭暴力的自觉意识和预防能力。我院将继续加大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让更多的女性朋友远离家庭暴力,构建和谐的家庭,创造幸福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