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多渠道促进案件调解
克山法院为坚持“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采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依托村级便民诉讼服务联络站,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完善便民诉讼服务联络站机制,取得实效,得到地方党委的肯定,受到群众的欢迎,赢得各界好评。
一、注重长远利益,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把联络站建在村委会,做到家喻户晓;二是聘请德高望重的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村干部担任联络员并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和调解业务培训,使其能顺利开展工作;三是明确了联络站政策咨询、纠纷调解、信访调处、法律咨询、诉讼指导、预约立案的职能;四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法官保证在一小时内到站接案;五是实行速裁机制,对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就地就近、速审速裁,做到咨询诉讼不出村。这种机制操作简便,方法灵活,运行快捷,快捷高效,具有实用推广价值。
二、开展法律服务,诉前息纷止诉
联络站重点开展了五项工作,一是法律和政策咨询;二是开展法律宣传;三是指导和联络诉讼;四是调处信访;五是调解纠纷。仅双互村联络站平息多人土地纠纷上访案件3起、调解劝和离婚案件5起、调解即将激化的民间买卖纠纷2起、调解赡养纠纷案件3起、调解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起、解答劳务输出政策协助输出劳务多人。确实收到了化解纠纷不出屯的效果。
三、重视调解工作,发挥预防作用
指导联络员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预防作用,把好第一道防线,切实减轻政府信访工作压力和减少司法机关工作压力。一是坚持依法调解;二是灵活调解;三是人情化调解,用亲情、乡情、友情调解;四是多元化调解,让亲朋好友多方参与调解,有效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四、发挥人民陪审员优势作用做好调解工作
一直以来,克山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利用人民陪审员在各个层面的代表性,积极促成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共促成案件调解、撤诉多起。
克山法院民事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中,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利用陪审员来自不同岗位,接触面比较广的优势,多渠道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做好调解工作,使一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得到及时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