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山法院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半年,诉讼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从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的半年时间,克山法院严格执行登记立案程序,坚决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设定受理条件,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 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受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受案数量与往年同期相比增加50%左右,虽有大幅增加,克山法院立案工作运行平稳,诉讼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这是因为我们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立案登记制度即将实施之前,全国法院视频会议和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以后,院党组及时向县委做了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县委的支持与帮助。制定了《实施立案登记制应急预案》,成立了由院党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应急处置小组。
二是充实队伍,有效应对。我们为适应立案登记工作需要,在立案登记制实施前调配3名懂业务和年富力强的干警充实到立案庭,使立案庭工作人员增至8人,人员满编配备,以应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带来的案件增多的压力。
三是积极宣传、主动接受监督,5月4日,立案登记制实施的首个工作日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到克山法院监督立案登记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群众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存在误区,认为只要来到法院所有的诉讼请求都应得到满足,法院应该无条件立案,这说明群众对立案登记制度了解不够全面。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努力增加立案工作透明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同时组织法官深入乡镇村委会、农村大集宣传座谈,让社会各界真正了解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实质。
四是多措并举,合理布局,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聘请了6名专家落实第三方介入制度,对于不可诉和不属法院主管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先行就近、就地选择非诉讼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对于当事人选择非诉讼调解的,根据实际情况暂缓立案,当事人不同意选择非诉讼调解的,或者经非诉讼调解未达成协议,坚持起诉的,及时登记立案依照规定处理。对于小额、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成立小额诉讼及简易程序案件速裁调解机构,到目前为止采用支付令方式快速审理简易的债务纠纷案件21件,以最快的速度办理好简易诉讼案件,以便用充分的人力、物力去解决复杂、疑难、社会深层次的矛盾。市政法委任玉良书记到克山调研时,对克山法院的立案登记工作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