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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追尾要赔钱 不给直接来两拳

  发布时间:2015-09-09 14:11:17


                          酒驾追尾要赔钱   不给直接来两拳

    2013年12月8日13时许,被告人张峰(化名)酒后驾驶一辆白色三菱吉普车拉着朋友从讷河市九井镇往克山县北兴镇方向走,当行驶至九井镇与北兴镇交界大牌子西侧时,吉普车超车时与被害人张亚楠(化名)驾驶的到北兴镇拉水稻的农用货车追尾,张峰见吉普车碰坏后,农用货车没有停车,就开车追了上去,在超过农用货车后将货车拦下,要求张亚楠赔修车钱,张亚楠不同意,张峰就骂张亚楠并打张亚楠额头两拳,张亚楠见势不好就跑到公路南侧的大地里,后来被告人张利(化名)、王子山(化名)和李广利(化名,另案处理)等几人陆续坐车来到现场,张亚楠一方也来了几个人,张峰、张利、王子山等人动手将张亚楠打伤。经法医鉴定:张亚楠所受损伤(1)牙齿脱落2枚评定为轻伤(2)外伤性血尿评定为轻微伤。另查明,被告人张峰家属与被害人张亚楠达成赔偿协议,被告方赔偿张亚楠人民币76 000元,张亚楠对张峰、张利、王子山、李广利四人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办案机关对四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峰、张利、王子山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侵害了公共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克山县人民法院对张峰、张利、王子山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二、被告人张利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三、被告人王子山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本案的被告人酒后驾车已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在发生追尾事故让人赔钱不成后,直接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行为,虽然最终只是造成被害人轻微伤害,但此种犯罪行为仍然要得到法律的制裁,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起到法律的示警作用。

责任编辑:张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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