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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山法院:院长亲自审理案件

  发布时间:2015-06-03 15:49:46




李金民院长(右)在庭审中

                                  克山法院:院长亲自审理案件

                        

    2015年6月2日上午,克山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金民亲自担任审判长,与审委会委员袁升军、刑庭庭长王玉明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范某某、张某某、李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克山县人民法院部分青年法官到庭观摩庭审。

  在庭审现场,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充分的举证和质证,根据双方诉辩情况,全面简洁的概括出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进程流畅、秩序井然,展示出很高的庭审驾驭能力。

    据悉,院领导办案制度是该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李金民院长每年均选择几件典型性案件亲自办理,在院长的示范带动下,该院其他院领导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已成常态。这一举措,既为该院青年法官提供了一个学习观摩的平台,提高青年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促进该院整体审判质效的提升,也是该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体现。 

责任编辑:张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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