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姐夫在驾校 一年内骗取二十余人十万余元
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被告人王晶(化名)虚构自己的姐夫是齐齐哈尔市某驾校招生办主任,能帮助别人办理不用参加科目考试,交钱就能拿到驾驶证的事实,先后骗取20余名被害人10万余元。王晶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为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并拖延时间,找到同乡被告人王坤(化名),让其冒充是自己的姐夫并以驾校招生办主任的口吻接听被害人的电话,帮助其实施诈骗,王坤在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期间多次以接电话的形式帮助王晶实施诈骗,并得好处费500元。王晶将所骗钱款用于个人消费。
案发前,王晶及其父亲退还被害人赃款20 000元;案发后,王晶父亲将其余赃款全部返还被害人,并取得大部分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王晶于2014年6月6日被抓获,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被告人王坤于2014年7月7日被抓获,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克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被告人王坤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近年来由于交通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健全,驾驶资格的获得越来越规范化,不断有人产生“花钱买证”的想法,但最后往往偷鸡不成蚀把米。对于此类的案件我们也曾经进行过报道,希望大家能够有一个清醒地认识,不要寄希望于一些取巧手段,认真学习和锻炼自己的驾驶技术,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家庭和社会的负责。也要在此警示那些妄图钻国家政策和法律空子的人们,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为了一时的贪念而抱憾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