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刑拘办取保 又因酒驾被刑拘
2014年1月15日上午,被告人王龙独自在家喝了点闷酒,打算下午去县里告状。下午1点半左右,王龙在告状之后想想觉得气不过,就开车堵在了政府门口,为了壮胆,又喝了一瓶啤酒。这时王龙被警察抓住了,经鉴定:在王龙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45.6mg/100ml。
让人没想到的是,在办理取保不到三个月后,王龙再一次因为酒驾被拘留。2014年4月3日王龙的朋友借了一辆车出门叫王龙帮其开车,办完事情之后,王龙不但没有吸取上次的教训,反而产生了侥幸心理在与朋友一起喝了半杯白酒和两瓶啤酒后继续开车。万万没想到在晚上九点左右,在十字街开车到家的路上被克东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抓获。并且经检查王龙的驾驶证已经到期未检作废了。最后经鉴定:在王龙静脉血乙醇含量为120.2mg/100ml。
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克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龙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酒文化在我们国家的源远流长,喝酒可以增进情谊,促成合作,是我们表达感情一种重要的方式。但是如果这种感情的促进,情感的表达是以生命为代价,就有点太过昂贵了。近年来,危险驾驶一直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媒体报道全国数起由于醉酒驾驶引发的惨案,足以向我们每个人敲响警钟。但偏偏就有那么一些人总是存在侥幸心理,醉酒驾驶不仅仅是挑战法律尊严,更是在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以及家庭在赌博。希望广大的司机朋友可以以本案为戒,车酒分离,对自己、对他人也对自己的家庭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