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机智应对 恶人强奸未遂
被告人王晶(化名)与被害人李丽(化名)本是同乡,由于李丽丈夫常年在外地打工,王晶便经常帮其干一些农活,随着两人相处的加深,王晶便对李丽产生了罪恶的想法。2014年6月21日晚,王晶、李丽以及其他几人在一起喝酒,喝完酒以后,一同吃饭的朋友便将李丽送回家。李丽刚到家不久,醉酒的王晶便来到李丽家中,想起多年来自己对李丽的照顾,便觉得李丽应该给予其一些“补偿”。随后,王晶与李丽便进行激烈的争吵并发生了肢体冲突,在争吵的过程中李丽将王晶的左胳膊咬伤,这更令王晶恼羞成怒,王晶对李丽说:“今天我就得到你。”,说完就把李丽往屋里的床上拽,准备和李丽发生性行为,李丽一直努力反抗,打王晶的脑袋、咬王晶胳膊,王晶仍继续动手,李丽感到王晶马上就要和其发生性行为,为了保护自己,就对王晶说:“一就这样了,来吧,我亲你一口。”,李丽趁王晶将嘴凑到其嘴边之机,一口将王晶的嘴唇咬住,一使劲就咬下一块肉,王晶松开李丽并捂嘴离开。
根据本案犯罪事实,本院进行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晶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面对强奸这种不法侵害,被侵害的妇女到底是选择拼死抵抗还是屈从,曾经引起社会的多方热议。本案中的被害人李丽给出了最标准的答案。被害妇女在明知自己无法与犯罪分子进行正面抵抗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的机智应对。应在不危害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与犯罪分子进行周旋,找准时机,击退不法侵害,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