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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棵树杈 两审官司

发布时间:2014-10-13 14:07:47


    克山县西联乡的刘某是小型挖掘机的司机,2014年7月的一天,刘某在一村里作业路过段某家门前时因段某家的一颗榆树有些碍事,刘某便用挖掘机将榆树的树杈折断两棵,段某见状便上前指责刘某为何折其家的树杈,刘某无任何歉意,段某便不让刘某的挖掘机走,让刘某赔钱。刘某不让步亦不同意赔偿段某钱,双方争执不下,经乡司法及派出所均未能解决。翌日,刘某诉至法庭,法庭到现场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段某称让刘某赔钱不是目的,只是想讨个公道,因刘某折断其家的树杈后无歉意还理直气壮其心里不平衡。法庭工作人员对段某进行了讲解,扣留刘某的挖掘机不当,会造成损失。经工作段某当即同意不让刘某赔树钱,让刘某的挖掘机走。本来一场纠纷可以平息了,但刘某却不知错还要求段某赔偿扣其一天挖掘机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在未和段某说明的情况折断树杈不当,事情的起因完全在刘某。在事情未处理完时段某不让其走亦无不当,刘某要求段某赔偿挖掘机的损失无理,其请求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了刘某要求段某赔偿其挖掘机损失的请求,判决后刘某不服,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经审认为克山县法院的裁判公正,维持了克山县法院的判决,驳回了刘某的上诉。

责任编辑:张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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