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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发布时间:2014-03-11 15:40:41



克山县人民法院文化长廊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包拯 (公元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从 青少年时代 起,就开始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忠死义”。包拯 仕途的起点是 知县 ,后历任 知府 、 转运使 等地方行政长官;担任过监察御史 等监察大臣、 户部 副史等掌理国家财政的高级官员、都部署等军事要职。他在开封任 知府 虽仅一年多的时间,但死后,开封百姓却在开封府署旁边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纪念和供奉他。 包拯 一生清廉简朴,从不讲究排场,即使做了大官,穿着仍与布衣时一样;对贪污 深恶痛绝 ,在给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赃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他一生严于律己, 身体力行 ,他在端州任 知州 ,整顿吏治,打击贪污,深受百姓欢迎,离任时当地精制一好砚相送,他都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他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对皇亲国戚、 宦官 权贵的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

责任编辑:张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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