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明主要事迹
有这样一名执行员,他自克山县法院执行局成立时起,在执行战线上,默默工作,仅2013年全年受理执行案件45件,执结40件,执结率高达89.74%。他十一年如一日,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5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他——就是克山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林立明。
法律面前,他果敢,执法如山。作为一名执行员,林立明他在执行现场有一种气势,就如在战场上一样。这就是素质。2009年,在执行一农户欠款案件时,当时被执行人非常激动,手持汽油桶站在黄豆袋子上,随时准备烧黄豆。林立明在背后把被执行人扑到,抢下了汽油桶。案件最终得以顺利解决。
问题面前,他智慧,巧结骨头案。他善于动脑,对于执行一名聋哑人张子良的案件中,他没有激化矛盾,也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从解决被执行人生活实际困难的角度,通过民政部门为其解决了米面煤等生活用品。被执行人深受感动,从而主动给付被执行款。
困难面前,他坚韧,百折不挠。执行难是一个社会难题,可他却不这样认为,他坚信,只要不断努力,就一定能够实现。2010年,腊月二十九晚间,林立明得知一名被执行人回家过春节后,马上和书记员驱车前往。等他们回来时,已经是深夜了。可当他看到当事人满意的笑脸时,所有的辛苦都觉得值得的。金钱面前,他廉洁,毫不动摇。林立明并不富裕,可他清廉自守,从不拿当事人一分钱。当事人有时表示感谢,他却说:“你要感谢,就去感谢法院吧,我们都是这样做的。”
荣誉面前,他低调,毫不自满。2006年以来,他连续六年获得全院先进个人,2009年他获得办案能手,调撤标兵和“三项重点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获得全市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林立明,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执行员,依然埋头于默默无闻的执行工作,但是他所散发出来的人格魅力、工作热情无不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他所接触过的每一个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无不为他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勇于创新的工作模式所打动、所震撼,对经他执结的各类执行案件,无不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