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是人民法院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人民法院案件数量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做好一名书记员对于案件的准确、迅速处理有很大作用。组织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总结了我国司法实践,把书记员工作的职责,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下来。这说明,书记员的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来到法院四年多的时间了,在档案室工作三年多,书记员工作开始不到一年的时间,之前就对书记员有一种向往,但是从来没有接触,可以说对这项工作没有什么认识,刚接触时感觉没什么难的,可越了解越发现书记员的工作看似很简单其实想要做好真的需要很用心需要下功夫的,书记员的工作很琐碎需要知道怎么记录、知道程序怎么走、知道卷内文书顺序、知道怎么填写卷内目录、学会订卷、扫卷、归档等等这些看似很简单但要做好就不简单了。要知道书记员的一个小细心可以可能会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而书记员的一个小小失误可能会导致很多麻烦,
一、书记员的职责
书记员是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协助完成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辅助人员,工作面广量大、琐碎繁杂是书记员工作的特点。它贯穿整个审判流程,包括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结案及归档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可以说法院的每项审判工作都与书记员息息相关。根据审判实践,书记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1、负立案,在本庭新收案件登记薄上进行登记簿2、负责案件开庭、询问调查、合议庭合议、宣判等各种笔录工作;3、负责打印、校对、送达、装订法律文书;4、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5、负责整理、装订案卷;6、对于上诉案件,要办好送交上级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7、完成调研宣传信息任务;8、院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技能提升
作为一名优秀的书记员需要一个理论学习和审判实践逐步结合的过程,需要潜心学习审判技能,为审判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首先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书记员在庭审记录时,对于当事人一些比较口语化、重复的陈述,需要在忠于原话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概括,作一些必要的删减。如果没有较厚的法律知识底蕴,就无法抓住重点,不知道当事人的哪些陈述对案件产生重要的影响,从而出现笔录不准确或者漏的情形,影响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公正裁决。
其次培养语言文字综合处理能力。书记员最基础工作就是庭审记录,因此,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书面表达能力和分析概况能力是胜任书记员工作的前提。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当事人说话速度块,有时语无伦次,书记员即使把握应记内容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尔有驾驭语言文字的速记能力,要具备“快、准、全、细”速录基本技能,达到记录时不失原意,又能全面准确的反映案情的效果。一个书记员最重要的工作是制作笔录,尤其是庭审笔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兹不赘述。笔者认为, 一、要适应时代的变革,结合审判方式改革做好笔录应该做到:
(1)必须掌握法律,熟悉案情
要当好书记员并不仅仅是能够将案件审理情况记录下来就够了,还必须掌握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如果书记员对法律条文不熟悉,就很难避免记录中出现差错。书记员必须了解案情,对担任记录的案件,应首先阅卷。对案情复杂、牵涉人数较多的应作一些摘要,掌握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案件中涉及到的时间、地点、人名、物名、专用名词术语及生字、生词等,这样记录起来就很方便,而且速度也快。
(2)必须练好记录的基本功
首先,要加强文字修养,提高概括能力。 记录工作是一门科学。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先要记录时不失原意,不能以个人意愿任意取舍。在这个基础上,又要力求语言简练,文理通顺。书记员要有分辨说话重点和概括能力。在记录时,对重要情节应尽量按原话记,尽量全部记下来,对一些一般情节和重复罗嗦的部分可以在不失原意的前提下概括,文字应精炼。(3)必须拓宽知识面 作为审判机关,法院每天都与社会上各种人打交道,审理的案件形形色色、五花八门。法院工作人员审理案件,仅凭法律专业知识是不够的,没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知识,就不可能审理好案件。由于案件的审理主要是通过笔录来反映,作为书记员也同样必须具有较丰富的社会生活知识,这样才能在记录时抓住关键问题,做到准确无误,在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4)熟练掌握操作计算机的能力。现在开庭审理案件大多是运用计算机进行庭审记录,这就要求书记员练好基本功,不仅要懂电脑,而且要熟练操作,提高记录速度,节省庭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适应繁重的审判工作需求。 二、书记员做好笔录应该掌握笔录技巧。由于笔录必须抓住重点,求全、求实、求真。笔录应该是去粗取精而不是字字句句不漏。 1、问答可以用“?”和“:”代表。“?”代表审判人员的提问,“:”代表答话,如有多个被告,可以用“一被:”和“二被:”表示。遇到疑难用字后留下空格,闭庭后立即补记,不可带空格入档。 2、简记问,繁记答。有的问题是问当事人双方的,问题只记一次即可。如:双方有何辩论意见?双方有何最后陈述?不必分开来记。 3、关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首先要看营业执照材料,核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再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或身份证。 4、关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重点记变更,没有变更的,可记为详见诉状。 5、关于证据,记下证据的名称以及用来说明的问题,涉及数字较长的,可事先记下在纸上备用,在庭审过程中,重点要记质证和认证。 6、关于代理意见,双方在法庭辩论的发言,不必详记,但应记下合同、行为的性质、效力、责任分担等要点。
三、谦虚谨慎态度
俗话说“态度决定一切”。良好的工作态度对于我们新进入法院工作的80后来说尤为重要,拥有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有利于我们的快速成长,为今后从事审判工作打好良好的基础。作为法院书记员,在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外,还应具有三心---热心、细心和事业心, 一要有热心。作为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书记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如何,将影响到法院的整体形象。因此,我在这方面特别注意,不论当时自己多忙多累,都要热情接待当事人和律师,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二要有细心。细心是一种素质,是一种能力,作为一名书记员,工作中一定要做到仔细、仔细再仔细。一方面,在送达工作上要仔细,尤其涉及时限、期间和签收方面的问题,一定不能马虎。另一方面,在笔录方面不仅要做到记录详细,更重要的是听记要细心,避免在笔录中出现低级错误。在文书校对上,要逐字逐句地校对。 三要有责任心。责任心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一个人哪怕再有才能,如果对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没有责任心,就不可能把工作做好,取得好的工作成绩。书记员工作是琐碎的,特别是笔录工作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具体体现,它将接受历史的检验,来不得半点马虎,这些都要求书记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以上是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的一些体会,应该要干一行爱一行,只有你爱了你才会用心做,只要用心就会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