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与人交往,言语胜于文字,第三者参与之调解胜于人们自身。”
——弗朗西斯•培根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是当事人用于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制度。调解,已成为中国法院系统越来越青睐的一个词。其实,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被国际司法界评价为“东方一枝花”的调解,就在中国备受推崇。作为一名工作在一线的基层法庭的审判人员来说,调解无疑在束纷止争、息诉止访、为民、便民、利民等司法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结合在基层法庭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笔者试谈几点体会。
一、基层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以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方式存在的必要性
在实践工作中,笔者对基层案件的特殊性深有感触:其一,在诸如人身损害、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案由的案件中,各方当事人之间往往多有密切联系,或者具有生活在一定范围地域的共同特点,因而在这类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或这样或那样的亲疏关系,抓住“亲情”这一线索,为调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一定的感情基础,再结合法律规定以及客观事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势必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以解决冲突、化解矛盾;其二,基层案件中的各方当事人一般文化水平较低,对法律知之较少,无形中加大了基层法庭审判人员的工作量。比如说,通知当事人应诉,往往需要到当事人住所地实地送达,若是通过一个电话或捎个口信,甚至通过邮局工作人员邮寄送达的方式,大多当事人都不会配合而来应诉。再比如说,在受案和送达副本材料时,把举证通知及诉讼风险提示等材料一并送达给当事人,并向当事人释明后,可到了开庭的时候,当事人双方仍然是各执一词,没有相关证据佐证,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而需要审判人员做更多的实地调查工作等等。这样虽然客观上加大了审判人员的工作量,但也恰恰是在审判人员走访调查的同时,摸清了当事人的习惯秉性、生活环境、民情民风等物质人文因素,也把握了案件诉讼争议的焦点所在,找准了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切入点,为在调解工作中打破僵局打下夯实基础,使诉讼调解的成功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针还是很有道理的,法官大量的在群众中走访调查,开展工作,恰恰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孙子兵法》有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就是这个道理。
二、要适时进行调解工作,不拘泥于案件审理过程中
在实践工作中,我们经常用到的就是在庭审过程中的调解这一方式,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在庭审结束前征求双方意见而组织调解,因为一个案件经过庭审、质证、认证,在事实和法律方面已经明晰,更便于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说理,促成双方调解,然而,通过翻阅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完全可以适当的提前调解工作,或者将调解进行到底。当案件分到业务庭后,先由主办法官审查诉讼材料,再交由法官助理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在查明初步事实后,发现当事人之间原本分歧不大,适时的进行庭前调解,这样大大的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缩短了案件的审理时限,也将本就人手严重不足的审判干部从琐屑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一心扑在解决案件纠纷上,同时这样做,也会使当事人对法官的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产生认同感,会使当事人感到法官的确是在为其解决问题,从而使得当事人更容易接受用调解这一和平解决纠纷的方式审结案件。像那些双方一同到便民法庭来要求离婚的,并且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初步的调解方案,只求快些办理离婚手续的,完全可以交由法官助理或书记员二人以上来完成,对案情清楚、矛盾很深、态度坚决、协议一致的,可以当即调解离婚,而对于感情尚在、矛盾不深、一时赌气来法庭要求离婚的可以当即调解合好,这种调解结案的方式在我院的速裁案件中比比皆是。
三、调解方法灵活多样,配合语言技巧,讲究调解艺术
调解方法灵活多样,具体主要有“背靠背调解”、“面对面调解”、“人民调解员调解”等等,这其中尤以“背靠背调解”方式最为行之有效。审判实践中往往要求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但因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较大、关系紧张、对立情绪严重,反而会使调解气氛陷入紧张之中,甚至有些当事人碍于情面,不愿公开在对方面前妥协,因此谁也不愿让步,迫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当然,在具体的个案中,没有具体的调解方法,调解方法的灵活性,要求法官在处理个案时,要因案而异,因人而异,不能千篇一律,要特别把握好调解的时机和尺度,对于调解方法的把握还要凭借法官的专业知识以及办案经验。作为法官,掌握了一定的调解艺术、技巧,做到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热情服务,用心调解,真情调解,则调解工作就会迎刃而解。
诚然,在处理案件的时候,我们要坚持“当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不能久拖不决,久调不判,但也要适时的遵循“能调多调,可判少判”的新方针,对于调解工作要热心、要细心、要耐心、要有信心,正所谓“迟到的正义非正义”。调解结案,在案结事了,节约诉讼成本,缩短诉讼时限方面都具有判决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这才是法院所追寻的永恒主题——效率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