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支准军事化队伍,伴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建立而建立和发展起来,在保障法院正常审判工作秩序、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司法尊严、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此仅根据日常工作中总结出的一点想法对司法警察的押解工作进行简单分析。司法警察的押解包括提押、看管和还押三个过程。法警队指挥人员在接到押解指令后,应该主动向刑事审判庭办案人员了解刑事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被告人是否有疾病史、是否有前科、劣迹、是否属于暴利犯罪或团伙犯罪、是否有尚未被逮捕归案的同案犯,根据上述的汇总情况,严格按照不低于2:1的比例调派警力,安全地将人犯押解到指定地点。
上述内容为押解工作的基本要求,下面针对常见的几种押解任务在简要归类总结:
一、重刑犯的押解
这里重刑犯是指有可能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首先押解人员此时应考虑按3:1配比,押解人员应密切关注被告人的思想波动及情绪变化,应让被告人远离金属、硬物等危险源,防止被告人自杀、自残或利用危险物品为武器对押解人员进行攻击,制造逃脱的机会。在将被告人带入或带离审判区时,应让被告人远离门窗、楼梯扶手、过道,防止发生脱逃事故。在选择押解线路时应考虑最为畅通和最易到达两点。根据案情需要可以准备备用车辆和机动人员,并保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情况,押解人员不能自行处理时,立即请示,备勤人员接到指令后可随时出警支援,保证押解任务顺利完成。
二、异地押解
根据案情或其他工作的需要,有一些刑事犯罪被告人会被异地羁押,在执行异地押解任务时就必须做更详实的事前准备工作。只有准备充分,才能将风险降到最低。首先车辆的选择,异地押解多为跨县区或跨几个县区的押解,因此车辆状态完好是保证押解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二是押解人员应选择工作经验丰富警员和驾驶员,并配备适当警具、警械装备。三是在提押被告人时应向看守所和本人了解其身体状况,看其是否适应长途押解。另外如果押解车辆是普通车辆,则被告人不能坐在驾驶员的正后方,防止其突然对驾驶员进行攻击。也不能让其坐在靠门窗一侧,防止逃脱,两名押解法警应分坐在被告人两侧,以便对其控制。囚车押解时,不能让被告人独处在囚笼内,应按照1:1的比例安排警力,防止被告人自残或互残,以及相互串供和交流案情,彼此刺激引发事故。押解途中如遇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押解人员应立即警戒,并上报有关领导,请示下一步行动方案。
三、多名被告人的押解
由于被告人人数较多,在押解时容易出现警力不足或场面短时混乱,这就要求押解人员事先分工明确,每2人为一组,对自己负责押解的被告人严格看管,如发生场面混乱或突发事件,必须保证自己看管的被告人能顺利进入法庭或候审室。另外,多名被告人虽涉及同一罪名,但可能分数不同的利益团体或存在利害关系,当这些人再次见面时容易产生伤害报复对方的心理,或是其家属产生类似的心理,这就要求押解的警员除对被告人进行看管外,还要保证被告人的人身安全。在执行多名被告的押解任务时,应成立临时的警戒组,设立管制区,保证家属、旁听人员远离押解人员及被告人,押解人员及被告人能顺利进入审判区和上下车辆,以上做法是防止给被告人造成伤害,和被公人趁乱逃脱。
四、给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庭造成严重后果的被告人的押解
对此类被告人的押解,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外,就是要密切注意被害人家属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防止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伺机报复。针对社会危害极大,或给被害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伤害的案件,开庭时,应加派警力做好被害人家属及旁听人员的稳控工作。
五、常规押解
前面提到一些特殊被告人的押解工作,其实常规押解同样不能掉以轻心,除按照规定配备人员和车辆外,还应考虑到被告人佩戴戒具后,因身体状况不同,可能会出现行动不便等情况,押解人员要注意避免被告人意外受伤。同时押解人员不要认为被告人案件较轻,不会受到太重刑罚就放松警惕,在带入、带离审判区及上下车辆时应保证被告人与家属或旁听人员的距离不少于1米,押解人员与被告人的距离最多不超过10厘米。避免被告人与无关人员有任何接触。
法警大队遇重大押解任务时必须制定押解方案,把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处理办法考虑其中。报请相关领导审批,并视案情依法携带、使用警械和武器,防止事故的发生。在提押的过程中,我们应该认真检查戒具和押解车辆是否安全可靠,并确保刑事被告人身体上没有危险或违禁物品。看管时应避免一切与押解工作无关的人员靠近候审室和被告人,防止违禁物品或一些信息及通讯工具被传递到被告人手中,不要随意与被告人交谈或询问案情、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无特殊情况是不要在押解过程中随意使用通讯设备。同时负责看管的人员要高度警惕,让被告人远离门窗、金属器物等,时刻防止被告人有逃跑、自残的行为发生。还押的过程尤为重要,因为被告人经过庭审活动,对自己所犯的罪行和刑罚都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其思想处于运动状态中,如此时押解人员稍一松懈或是警力薄弱,就会使一些情绪不稳定的被告人萌动逃脱、自杀、自残、行凶等念头,为押解工作增添危险性。在使用戒具时,在保障被告人人身权利的基础上,押解人员应运用一些技巧(如正铐反关节或背铐反关节)和现代化的押解戒具,使被告人的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受限,从而增加押解的安全性,切实保证押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执行押解任务时,如队领导不在现场指挥,就应指定押解小组负责人,以便发生突发事件时,有人现场指挥,统一安排部署,避免各自为政或相互观望。平时我们每名干警要认真总结日常工作遇到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全队交流,每年一次专项总结,针对典型事件具体分析,寻求最好的解决方法,并把成功的案例总结起来,制定出一套处置突发事件的办法,以供大家学习和日常工作中使用。
以上是我对司法警察押解工作的一点不成熟想法,我们每一名司法警察都要牢记使命、明确责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从而使法警队伍成为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保障有力、快速反应,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