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顺应时代的要求,物权法把由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等法律分散规定,转为一部法律集中作出规定,并进一步明确物的归属,定分止争,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可以说这是我国民事法律的重要里程碑。
那么什么是物权呢?
通俗讲物权就是对特定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如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称为不动产,不动产以外如电视机、冰箱、手表等等,称为动产,物权法用5编19章247条对物权的取得、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及因物而派生的权利的行使作出详细的规定,几乎涵盖生产生活的所有领域,与我们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列如:房屋登记,防止“一房二主”。
买房应办理物权登记,不登记,房子不算真正属于你。近日克山法院受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于某出售房屋给王某,虽双方只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并不能认为王某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必须双方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了移转登记手续,把房屋所有权移转到王某名下,王某才能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双方还没有办理移转登记,即便王某已经支付了全部价款,房屋仍然属于于某;假如于某又把房屋卖给张某,且办理了移转登记,王某无权要求于某把房屋交还给自己,而只能要求于某承担违约责任,让他返还价款、赔偿相应的损失。原因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为要式法律行为,需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案件中张某取得了物权,而王某只取得了债权,显然王某要面临着漫长的诉讼之路。生活当中此类案件比比皆是。
列如:业主维权,根治“物业顽症”。
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楼房小区建设和物业管理很受居民户的关注。小区范围内的建筑区划内的绿地、物业服务用房、人防工程、自行车存车处等公共场所,体育健身设施、电梯、接入小区的水、电、气、暖等公用设施设备,原则上归业主共有。维修所需费用应由物业基金予以保障。对侵害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代表全体业主进行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既然业主共有的财产归业主共有,那么作为业主理所应当支持、配合、协助业主委员会,特别是与管理机关、辖区社区、物业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楼房小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尽到每名业主的那一份法定义务,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等,大力倡导以公共利益为重,积极参加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大胆向脏、乱、差宣战,敢于向破坏城市环境的行为说不,携手创建文明、平安、舒适、和谐的小区环境。
列如:和睦共处,消除“扰邻纠纷”。
生活中,不时会发生扰邻妨害邻居生活的事件,比如隔壁邻居装修时,把房子的墙砸出了洞,装修弄坏了水管造成楼下住户进水,房屋的主人、房屋的承租人,均可以起诉要求该邻居停止这种侵害行为。法律依据是,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物权法关于占有的规定,不仅保护房东,也同样保护作为房屋占有人的房客。针对某种“危险状态”, 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比如一棵大树的枯枝伸到邻居的院子上面,摇摇欲坠,下面正好停放着邻居的车,邻居就担心枯枝掉下来砸坏爱车,这时就可以要求消除危险,让大树的主人把枯枝砍掉,或者自己雇人把枯枝砍掉,由树的主人或管理人承担费用。物权法还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因此,邻里相处要和睦,在相邻关系的处理上多考虑他人并给予方便,尽量避免因行为不当而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物权法扩大了可供担保的财产范围,完善了抵押、质押和留置三种担保方式。
物权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可以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可抵押财产还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如毕业于某著名医科大学的刘某一直想创办一家自己的企业,专门为医院、诊所定制假牙。口腔治疗、美齿等市场前景非常好,却遇到资金短缺的难题。为了因为拿不出固定资产抵押物而借贷无门。最后,刘某通过以抵押个人主要动产的形式,获得了创办企业所需的资金,实现了自己的创业“梦想”。这种新型的抵押方式就是“浮动抵押”。依据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动产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约定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同时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在法律上叫作流质抵押条款。比如,有人为了应急需向朋友借钱,朋友提出如果一个月后不还钱就可以把他的车子拿走。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物权法作为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其内涵十分丰富,将私权和公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同样的高度,这是一个进步、平等的重要体现。我相信,全县人民在法律光芒的照耀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团结和带领下,按照习主席提出的中国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创造富裕、健康、文明、向上、温馨的克山作为追求和己任,热爱这块黑土地,献计献力,学比赶先,展现我们的良好风貌。我们的克山一定会更加安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