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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法跑在前·司法公开年】变现6.6万元!手机“靓号”也能抵债!

发布时间:2022-06-23 16:56:00



    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却有尾号“7777”手机“靓号”

    法院果断查封手机号并司法拍卖

    最终变现6.6万元

    该案也开创了

    克山法院司法拍卖虚拟资产先例

    申请执行人克山县某种业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张某诉至克山县人民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在联通营业厅核实到张某名下有尾号为“7777”的手机靓号。考虑到此手机号码比较稀缺,具有一定财产价值,执行法官立即采取了禁止更名、过户等控制措施,并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法进行评估。克山法院依法将刘某的手机靓号放到网络拍卖平台公示,公示期满后,于2022年5月4日10时,依法启动网上司法拍卖程序

    数千次围观、6人报名、每次竞拍1000元的加价幅度,虽是线上竞拍但过程比较激烈,经过近15轮竞价,所拍号码最终以6.6万元价格成交,溢价32%,拍卖金额将用于偿还被执行人债务。

    法官提示:竞买人竞买成功之后一定要按照规定时间之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在法院确定了价款接收之后,会进行拍卖成交确权手续,成交确认书做完之后,通过法院的确权裁定和协助通知书,就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产权更名过户。

    司法拍卖是我国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一种有效的执行兑现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裁判文书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房产、汽车、黄金首饰等这些有形财产在权属明晰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拍卖执行。

    如今,个人财产已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现金、存款、房产、车辆,手机号、网络账户、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也被民法典纳入个人财产的范畴。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入网服务协议》规定,电信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手机号码使用者通过与通信公司签订入网协议(合同),在付出金钱对价以后,享有对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因而,手机号码也是一种财产,属于法律规定的虚拟财产。

    在市场上,多连号或其他具备特殊排列方式的手机“靓号”,因可满足手机号码拥有者特殊心理,也可以作为让人熟知的进行市场营销的号码,因而在其上附加了一定价值,可以依法进行处置。

    虚拟财产变现,打破了常规有形资产处置的思维定式,为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提供了新思路和新路径,进一步扩大了法院处置财产范围路径,增强执行权益兑现,对切实解决执行难具有积极意义。

    克山县人民法院对手机号码使用权的成功拍卖,突破了常规有形资产处置的执行模式,为打通无线索案件堵点、解决无财产执行难点提供了新思路、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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