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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法跑在前·为民办事年】请别让你的孩子用一生“疗伤”

  发布时间:2022-06-10 11:21:48




    事件起因:

    6月7日上午。王某夫妇带着年近五岁的小王(化名)来到克山县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经过庭审后,情绪仍比较激动,尽管法官极力调解,但王某夫妇始终因抚养费问题争论不断。随后,王某夫妇趁法官回办公室取材料之际,先后离开法院,留下五岁的小王独自在法院。当值班法警发现小王(化名)在哭着找妈妈后,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庭室寻找王某夫妇,可电话拨打过去后,双方却一致关机。

    院党组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王彦斌了解到情况后,第一时间调集警队、车队联合民庭,开启了送小王(化名)回家之路。到达王某夫妇家中,才发现两人还另育有一长子,年仅16岁,被迫辍学,在家照顾身体残疾的爷爷。

    6月8日,案件相关法官联系到王某(女),让其来到克山县人民法院做笔录,王某(女)带着小王(化名)到达后,情绪仍非常激动,拒绝法官调解并企图再一次将小王(化名)留至法院,独自离去,办案法官发现情况不对,联系值班法警对王某(女)进行拦截。

    办案法官陈德军及法警队队长刘绍辉对王某(女)进行耐心劝解,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做法不仅对孩子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还会引发相应法律后果,王某(女)对此懊悔不已,并保证今后不会再发生此类事件。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对于年老、年幼、病患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父母:

    家是避风的港湾,对于父母离异被迫工作的孩子,他们过早的承担起一个成年人才应该承担的责任,无力感如影随形,他们被剥夺了正常的童年生活,过早的步入社会,缺失了相应的学校教育和家庭关爱,给他们未来的人生增加了太多的不确定性,长此以往,有的没能树立正确的“三观”,从此走上犯罪的道路,有的孤僻、自卑,否定自己,继而加倍颓势,引发恶性循环。

    孩子很快就会长大,而我们也终将会老去,希望多年以后,风烛残年时,留下的不是满心悔恨。成人的世界里,离婚不过是失去了一段感情,可对于被遗弃的孩子而言,他失去的却是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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