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及省高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执行合同专班、办理破产专班、知识产权和中小投资者保护专班工作指标有效提升,5月12日上午,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在克山法院召开。
会议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永涛主持,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国军,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法院党组成员秦旭云,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政务服务局局长刘正海,市国资委副主任张洪志,市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高威、民三庭庭长杨春雷、民四庭庭长孙宪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国资委改革处处长孙佳,市法院执行合同工作专班、办理破产工作专班、知识产权和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专班负责同志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会上,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政务服务局局长刘正海,市国资委副主任张洪志围绕各自工作领域进行经验交流,克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辉围绕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市中院执行三庭庭长高威围绕执行合同指标、民三庭庭长杨春雷围绕办理破产指标、民四庭庭长孙宪军围绕中小微企业指标分别进行了系统讲解。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法院党组成员秦旭云分析了1-4月基层法院各项工作质效指标,指出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从监督问责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永涛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各专班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全市法院干警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完成党和人民交付的工作任务。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国军在作总结讲话时传达了优化营商环境调度会上,毕同春院长提出的七点工作要求,提出的“八个细化”举措,并围绕下步重点工作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在统一思想上发力。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争先创优的重要一环,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切实解决好当前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各种问题。要充分认识当前此项工作的严峻性,对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细则,找出问题症结,正视差距、再鼓干劲,确保各项考评指标只升不降;二是要建立完善责任体系,在明确职责上再强化。各院“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真正把各项指标要求研究透彻,拿出管用措施办法推进。要强化共同抓、经常抓、主动抓的思想意识,以上率下形成合力。要锚定目标,跳起摸高,明确责任,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式实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优质高效完成。要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治,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持续发力,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三是要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在对标对表上再聚焦。各基层法院要坚决杜绝因学习领会不到位、考评实施细则研究不透,导致工作开展方向偏差、目标落实不到位、统筹协调管理混乱等现象发生。市法院将通过强化督导、严格督办、严肃问责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以督促行、以查问效,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要严格督导问责,在务求实效上再深入。市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考评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紧密结合,与干部的任用、奖惩、问责结合起来。对推动工作有力、举措创新有效的强化正面激励;对部署落实不力、工作没有改善的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工作成效不明显、走形式走过场的约谈法院主要领导;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等失职失责行为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干警要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在真干中啃下“硬骨头”,在苦干中打赢“攻坚战”,在实干中答好“时代卷”,紧盯指标,把握时机,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