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克山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省、市、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4月22日上午,克山县人民法院围绕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破产指标提升工作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会商会,会议由克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辉主持, 相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专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刘辉介绍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和主要任务,对标对表对三个专班的重点任务、年度目标和配套措施进行介绍,并指出希望各部门着力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积极协调配合,深入开展合作,大力支持法院工作,消除信息壁垒,达到数据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共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围绕下步工作,刘辉院长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县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的重要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深入实施《黑龙江省“十四五”优化营商环境规划》,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锚定建设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改革创新、跳起摸高、争先晋位;二是强化沟通联络制度落实,促进专班任务的有效推进。要重点做好四个衔接:要求专班之间做好沟通和衔接,专班负责人与各责任单位之间做好沟通和衔接,工作专班和市相应工作专班之间做好沟通和衔接,工作专班和县优化办做好沟通和衔接。每月至少沟通一次,如果工作中遇有急切问题,应即时沟通联络。具体工作由专班负责人来完成,沟通有难度或解决不了及时报告责任领导,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推进;三是强化会商制度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法院作为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之间建立会商机制,协调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研判工作推进态势。会商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推动专项行动中所遇到问题的解决,并做好会议记录;四是强化监督,严格专班任务推进表有效落实。3个专班要根据受领的工作任务建立工作专班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并严格按照执行,根据重点任务分工表相关要求统计重点任务完成时限,每月研判任务推进态势,定期通报任务完成情况,紧盯工期,跟踪问效。要对相应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和质效进行预警提示。
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国资办、县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县自然资源局、县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银保监分局克山监管组、生态环境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