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克山法院刑庭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涉医刑事案件:2021年3月17日22时许,被告人赵某酒后同其妹妹到克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就医,在急诊室医务人员联系骨外科医生前来就诊期间,赵某与医务人员发生冲突,手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辱骂、恐吓值班医生王某某、于某某……
克山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赵某在医院持水果刀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依法可从宽处理。法庭根据被告人赵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及犯罪后的表现,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赵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本案是克山法院代院长刘辉与克山检察院、公安局、卫健局就依法惩处涉医犯罪会签后克山检察院移送起诉的首例涉医案件,在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开展中,克山法院对该案的审理及当庭宣判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官释法: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故意杀害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或者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医生是生命的保护神,理应受到最高礼遇。一个社会对医生的态度,体现了对生命的态度。尊重医生就是尊重生命。涉医刑事案件受伤的不仅仅是医生的身心,也是这个职业的尊严。当医生受到暴力攻击时,必然影响其救治其他患者,有人因此而失去抢救机会。伤医辱医行为,不仅冲破了道德底线,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甚至触犯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