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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生意偷越国境构成犯罪陷入囹圄

发布时间:2013-06-20 15:55:10


    近日,克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偷越国境罪。被告人陈某某系农民,2009年春节后,被告人陈某某冒用夏某某的户口本、使用本人照片办理了名字为夏某某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之后用此身份证办理了护照。2009年11月29至2012年9月28日期间,陈某某持此护照7次到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做个体生意。

    克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冒用他人姓名办理出入境护照,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克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做出管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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