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新冠疫情影响,2021年2月24日,是克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法庭对外开放的第一天,该日双河人民法庭受理且同时调解了原告许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也许有人会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是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吗?怎么刚立案就调解离婚了呢?
下面且听小编对“离婚冷静期”进行一下初步的讲解。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机关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通过离婚冷静期让夫妻双方谨慎对待婚姻,给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促进当事人冷静和理智思考、妥善抉择,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的情形发生。这样既能保障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作出正确冷静的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一、离婚冷静期的适用条件
离婚冷静期适用的条件是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起诉一方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是适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的情形。
二、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第二种是双方都不愿意离婚的,第三种是双方仍然选择离婚的。
1、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合法有效。如果另一方坚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双方重新协商一致在冷静期届满30日内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未领取离婚证仍然想要离婚的,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再次向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2、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离婚的
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均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关系继续合法有效。
3、夫妻双方仍然选择离婚的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夫妻双方均不反悔决意要解除婚姻关系,应当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
敲黑板,讲重点:"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
1、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了吗?——还没有;
2、递交离婚申请后30日内有一方反悔,到民政局申请撤回,可以吗?——可以;
3、递交离婚申请后30日内没有任意一方反悔,届满之日起30日内忘记去申请离婚证,离婚了吗?——没有;
4、递交离婚申请后30日内没有任意一方反悔,届满之日起30日内双方一并申请离婚证,离婚了吗?——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