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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让司法有速度】克山法院诉调对接显成效高效化解拖欠物业费矛盾

  发布时间:2020-12-15 16:47:17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足的矛盾凸显。因此,具有高效、便民、灵活优势的诉前调解制度在基层法院得到了广泛运用。这不!克山法院近日就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引导下利用诉前调解解决了多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克山县某物业管理公司因部分业主长期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向克山县人民法院递交了10余份起诉状,克山法院立案庭在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此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数量较多,且诉讼标的额较小、涉及人数多、业主反应强烈。具备调解条件,遂立即启动诉前调解机制。由立案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力争在诉前化解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

    事实上,物业管理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是解决业主拖欠物业费的一项措施,但并不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选择,因为诉讼会侵占时间和浪费金钱,强行裁判还会激化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同样,打官司存在风险,证据是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如果缺乏证据会酿成有理也会输官司的结果。诉前调解不但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省了审判资源,而且通过调解结案,能够化解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本案调解过程中,立案庭通过电话联系业主,发现该案件有如下特点:拖欠物业费的行为造成了不良示范效应,使越来越多的业主不主动缴费;大多数业主反映小区存在不卫生、房屋漏水、没有安保,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业主们建立微信群同气连枝,形成同盟。

    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与业主沟通、释法答疑,认真倾听业主的诉说,稳定当事人情绪,努力消除隔阂进行友好沟通。告知业主消极应诉的后果,引导业主积极应诉,合理表达诉求。劝说他们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建议物业管理公司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敦促物业公司畅通与业主沟通渠道,倾听业主意见。

    随后多名业主主动向该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了物业费,使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双方的合法权益均得到充分保障。

    立案庭法官表示,物业纠纷案件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要充分利用好诉调对接平台,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让更多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缓解人民法院办案压力,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实现了纠纷的有效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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