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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新民事证据规定》:克山法院民事案件启用新《举证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0-05-07 14:27:34




集中研讨交流学习心得,设计新《举证通知书》

    最高院已于2019年12月26日发布了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民事证据规定》”),重新公布的《民事证据规定》共100条,保留原《民事证据规定》条文11条,修改41条,新增加条文47条,鉴于该司法解释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对此克山法院民事审判庭积极响应,早在疫情期间便着手准备,将《举证通知书》反复修改最终定稿,及时印刷并替换完毕,以确保从5月1日起,不会将旧版《举证通知书》错误发放给当事人。

    证据是民事诉讼的实体内容,与当事人实体权利的保护和人民法院裁判结果的客观公正密切相关。目前,新《举证通知书》已印刷完毕并全部替换完成。克山法院将原《举证通知书》中援引的《民事证据规定》中第二条、三十二条、等对照《新民事证据规定》进行删改,并根据新规定将第十九条、六十九条等司法解释进行增补替换,以确保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开,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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