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数量逐渐呈上升事态,在法院案件中占有相当比例,克山法院在处理涉及金融机构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很多案件因当事人提供的地址不详细无法及时送达,部分借款人为逃避责任,有的避而不见银行、法院工作人员,有的因工作举家搬迁,为法院诉讼程序带来障碍。造成案件审限滞后等一系列问题。我院党组认识到,送达难不仅影响司法审判的效率,还增加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直接导致该类案件诉讼周期延长、诉讼成本增加以及诉讼效率降低等问题,债权人权利未能得到有效维护。
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克山法院院长张文、副院长郑冰美及民商主审法官丁颖与涉及金融案件的银行针对金融案件送达难进行问题沟通,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详细的磋商后形成以下可行措施:
1、在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时,明确约定借款人、担保人送达地址。若双方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发生诉讼争议时,法院确认上述地址作为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
2、“送达难”在案件受理后,无法送达起诉书、证据、开庭传票等,我院将抽调精干警力进行辅助,加大对当事人下落的查找及送达力度,和银行的专管人员形成有效的配合机制,共同将案件有效快速的推进。
3、涉及刑事的金融案件要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审理。这一举措有利于减少公告案件数量,提升案件审判效率,缩短审理周期,让金融机构权益得到及时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