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克山人民法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协警1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28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面部无明显特殊标志,无纹身,身高:男性1.72米以上,女性1.62米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25%或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4、限定为11男2女,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复员转业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二、相关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薪酬按克山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每年签一次劳动合同),每月工资为1200元,单位交三险(不含个人应缴部分)。同时,提供服装及与法院在编人员同等的工作午餐、体检等待遇。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三、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及由派出所出具无劣迹证明原件。
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10日上午8:30-10:30
报名地点:克山县人民法院四楼409。
2、考试:(1)打字测试。进行计算机打字测试,测试时间为5分钟,平均成绩在30字/分钟以上的按1:2比例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2)面试。主要采取引导式面试方式,由主考官针对应聘岗位提出相关问题,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应聘岗位专业熟悉程度、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录用。按照考试成绩排序后确定录取人员。录取情况将在克山县政府网站、克山县人民法院网站公告。
联系人:刘洋、崔佳楠
联系电话:0452-4551079、4550043
二○一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