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裁判文书 党团建设 庭审直播 法治中国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三亮”活动 亮党旗 亮党徽 亮身份

 

法官队伍职业化 法官助理--我的“新角色”

  发布时间:2017-04-17 11:18:16



    党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其中,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成为推动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则是实现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重要一步,也是顺利推进司法改革试点的基础性保障。

    黑龙江省基层法院在司法改革中做为全面按照司法改革要求建立了全新的模式,建立专业化审判庭,固定团队,采用“1+1+1”的工作模式,即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团队进行审判工作。在这次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过程中,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管理办法》,我的“新角色”是法官助理。

    作为这个“承上启下”的“新角色”,我的工作内容是在法官的指导下辅助法官从事法律性事务,审查诉讼材料,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协助法官进行与案件审理、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它与案件审理和案件管理有关的工作,受法官指派,办理委托鉴定、评估等工作,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既是是汇报者又是建议者也是执行者,院里和我一批成为法官助理的年轻人的知识结构和精神状态都非常好,每位同志身上都有一种文明的素养,对司法事业有着干净、纯粹的理解。《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作为法官助理应当具备的能力和条件,从而让我们有了更具体的努力方向。

    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内容,由于角色重新定位而带来的巨大挑战,我从没有动摇过,当初选择法院工作并没有太多的思考,不仅是出于对法律事业的热爱,也是出于对司法改革的信心,无论法官助理将来是晋升为法官,还是有其他的选择,或是坚守法官助理的工作,我们都会尽最大的努力,同时也希望相关改革的措施可以更加细化,管理制度能帮助我们成长提供更加坚强的力量,比如在建立法官的向下遴选和社会招录制度之前,对现有的法官助理是否可以进行区别对待,优秀的直接转为法官,有潜力的下派基层担任法官锻炼几年,其他的法官助理或者调整到综合部门等等……司法改革这个过程势必会有些个体要经历“阵痛”,但作为呼唤司法改革最深切的群体,我们这些法院里的年轻人肯定不会因为触及自身利益而走向改革的对立面,我们相信这个事业、整个司法体制和法官队伍会朝着更加职业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从三中全会通过深化司法改革的决定,再到中央深改小组通过司改试点的框架意见,两会期间,司改利好的喜讯连绵不断,法院里的年轻人希望那些主导改革的先驱们,在歆享了司改的第一轮硕果后,预备给年轻法官们的是无限的幸福期望。

责任编辑:张宏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