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窗口,也是为百姓排忧解难的前沿阵地。穿上法袍,面对国徽,就意味着有更多的人需要用法律的武器去维护权益,需要用爱心去换回家庭的温暖,我责无旁贷。”这是2017年全国优秀法官刘春荣的获奖感言。
刘春荣是龙江人的骄傲,更是法律人的楷模。她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了27年,27年说短不短,说长很长,她由一个青涩的少女变成了如今的为人妻、为人母。从鸡毛蒜皮的家庭矛盾,到家长里短的邻里纠纷,从上仿多年的土地争议,到剑拔弩张的群体纠纷,无数的乡村小路留下了她奔波办案的足迹,多少个百姓家中闪现着她化解矛盾的忙碌身影。曾经有人问她:刘庭长,你一天这么累,图什么?刘春荣回答道“群众信任我,就是我最大的快乐。”
正如纪伯伦所说的那样:把手指放在善恶交界之处,就可以触碰上帝的袍服。法律人一辈子都是那种把手指放在善恶交界之处的人,轻者,定纷止争;中者,断人毁誉;重者,判人生死。
3月22日,那是我第一次走入审判庭,由于工作岗位不同,我并没有机会像其他小伙伴一样跟着开庭、记录。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只是一名旁听者,却会那样紧张。当审判庭的大门紧紧关闭的那一刻,我静静地注视着庭上的三位法官,他们还是我经常见到的和蔼可亲的同事,可是当他们穿上法袍,坐上法台,又多了一份神圣。
有那么一刻,我的眼中是含着泪水的。泪水中有感动、有敬畏、更多的是热爱。当时的心情,有兴奋、有紧张,更多的是期待,期待自己也能身着庄严的法袍、手持正义的法槌,坐在神圣的法台上,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做出公平正义的裁判。
今年是我步入工作岗位的第一个年头,也许我也会像刘春荣一样在这个岗位上工作7年、17年、27年,从一个人到两个人再到三个人。可是我会像刘春荣法官一样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吗?虽然我不知道答案是怎样的,但是我会努力的做到,哪怕是传达好齐市中院下发的每一次任务,辅助做好每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只要我所工作的岗位,我所服务的当事人,因为我的存在而有那么一点点的不一样!只希望当我年华已逝回想年少时能“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当我的孩子问我时,我可以自豪的说到我是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最后,我想以艾青的一首诗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我爱这土地》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然后我死了,
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